就台湾体育代表团到大陆参赛问题:两岸奥委会代表在香港密谈的经过
【台湾《中央日报》4月8日报道】题:两岸体育交流最后终于完成
近一个月来甚少在奥会露面的中华奥会秘书长李庆华,7日透露曾两度赴港,与大陆奥会人士面对面谈判,终于在本月6日中午临上飞机返台前达成协议,其间过程一直列入高度机密,只有奥会主席张丰绪全权掌握。
李庆华于3月11日接获委托各路国外间接谈判人马回报显示,大陆方面对“名称”问题已不坚持,希望由双方正式谈判,经张丰绪于当天深夜在家中与李庆华密商对策,决定以“直接”谈判来突破最后瓶颈。
李庆华立刻于3月13日下午搭乘国泰班机先赴汉城,向英国驻韩国大使馆申请签证。为了避人耳目,李庆华甚至不敢与我驻韩国“大使馆”及韩国友人作任何联系。
3月16日,李庆华顺利取得香港签证,下午搭机赴港,当晚甫下飞机,立刻与大陆奥会副主席何振梁(国际奥会执委),秘书长魏纪中、副秘书长屠铭德展开首回谈判,虽然表明“欢迎”我方赴赛之立场,唯在名称上趋向各说各话。
3月17日中午,双方再度会谈,大陆已较首回合“松口”些,表示如果同意我方用“中华台北”中文名称,大陆方面将有三个期望:一、让大陆的运动队参加台湾举行的比赛。二、让大陆代表队使用“中国”的名。三、邀请大陆杰出运动人士来台比赛,其申请表格注明“共产党员”不得入境之规定,何不取消?
李庆华回覆,申请表格中注明共产党员不得来台,系法律所禁止,如果要取消此一规定,必须要修法,非短期可完成,而各种运动比赛迫在眼前,因此暂时不宜考虑上述要求。
他同时也表示,这次与大陆谈判,希望先解决台湾选手赴大陆比赛之问题,大陆选手来台,不妨另辟蹊径再谈。
这两次谈判并没有结论。双方并分别把信息带回去研究,待下次再谈。
3月底,大陆奥会透过我方委托之第三者之管道,再度表达愿意与中华奥会磋商。
4月4日上午九时,李庆华二度赴港,当天下午及五六两天作了三次谈判,把上次之问题进一步讨论,我方基本论点为:
一、“中华台北”中文名称系“我国”自1981年解决奥会会籍以来一直采用,较不具“政治意味”,应被尊重。
二、我方立场相当明确,若不能使用“中华台北”,绝不考虑赴大陆参赛。
三、“我国”体育团体赴大陆比赛固然具有重大意义,对两岸同胞亦影响深远,因此,不希望因大陆方面坚持我方使用“中国台北”而使得这项活动受阻。。双方几经周折,终于在4月6日上午临上飞机前达成共识,大陆方面允诺尊重我方行之已久的“中华台北”名称,一场“体育谈判”至此,总算谱出了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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