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侨日报》社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要实符其名
【纽约《美洲华侨日报》3月30日社论】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要实符其名
《人民日报》海外版3月27日刊出一篇“代表呼声”,报道了一些人大代表对人大会职能的看法与建议。人大湖南代表何祥对《人民日报》记者说,“政府工作报告讲到去年投资、需求双膨胀,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个膨胀,即行政权力膨胀”,“比如去年人大决议稳定物价,但后来却未被执行,造成失误”。按理说,人大会的职能包括立法限定行政权力的范围,人大会若不立法不授权,权从何处来?如何能“膨胀”得起来?但在事实上,“有宪法不依”的情况还是存在的。今年2月人大常委会一位常委还曾由于国务院未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而擅自设立新机构(即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质询。这说明了国务院还没把自己当作是全国人大会的执行机关,没把自己完全置于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监督之下。
这次七届二次人大会召开以来,国务院50多位副部长以上的官员轮流到人大各代表团听取意见,接受质询,显示出国务院官员初步认识到自己的职权范围。这是一个好现象。
不过从宪法的安排来看,行政机关会出现这些问题,人大会自己也应负相当大的责任,因为人大会并未做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本份工作。中国进行改革已达11年之久,人大会自身制度的改革与建设进展不大。例如说,开了11年的会,却连一个公开合法的议事程序都没制订,直到今天才提出来。中国所有的重大改革,几乎都是执政党决定和推动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甚不积极。自从执政党自己以党章约束自己在宪法之下活动以来,人大会应可以担任更积极主动的角色。11年来许多政策失误,政府缺乏监督、官员干部贪污腐化、预算赤字、轻视教育、物价上涨、货币过量发行等等问题,人大会未能迅速纠正。
这里面还有深一层的问题。过去,执政党自身的民主监督制约制度并不健全,因此在把行政权力交给行政机关之时,等于是交出了一种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
人大会唯有通过立法方式健全人大会制度,增强人大会民意基础,落实宪法对宪政体制的规定,才能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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