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与廉政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挫伤民心
【澳门《华侨报》3月22日评论】如果对今天的问题和困难稍加分析,便可以发现一个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党风与政风的问题,是党风和政风的不正,已经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和后果,引发了不少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其最严重者莫过于打击了人民的积极性,挫伤了人民对国家的信心。而党风与政风的不正,反映了政治体制的严重缺憾,权力缺乏严格的制衡和监督。
【香港《华人》月刊3月号文章】(作者辛启白)今年元旦《北京日报》主办1988年北京十大新闻人物,其中选出两个“为政清廉”的干部。当官本该清廉,这是起码的条件,若是手脚不干不净,必受政纪或国法惩治。为官仅仅做到不贪污受贿、不损人肥私就得到大赞大唱,说明两袖清风的官员在大陆难能可贵。
【《香港虎报》1月1日文章】(作者兰忠)共产党和中国的中央政府已表明决心解决贪污腐败问题。它们已采取一些严厉的措施。中央领导人也已宣布,解决贪污腐败问题是1989年和1990年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权力、特权和经济利益是同官员的级别紧密相连的,这是中国政治的传统。这也正是贪污腐败的温床。如果现在的中国领导人想要杜绝贪污腐败,他们就必须设法打破这个传统,而且必须是从上到下他这么做。权是可以用来额外赚钱的。用权的机会很多,诱惑力很大,而风险却很小。
【纽约《中报》文章】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交叉,私有制和公有制的混合,使一些贪欲膨胀的干部有机可乘。在这种混合制度下,他们得以去钻多种经济和多种调节手段的空子,以达其混水摸鱼,变相出售手中权力以自肥的目的。综合治理
【香港《华人》月刊2月号报道】去年底,中共中央书记处专门讨论过保持廉洁问题,提出综合治理办法,即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制度的、纪律的、教育的手段,五管齐下。
但是,廉政问题并没有好转的迹象。克服此一顽症的办法,最重要的是政治制度上的有效制约、行政和法制上的严肃处置和舆论上的强有力监督。说空话、做官样八股文章是无济于事的。
【香港《快报》3月25日报道】港区政协要员黄梦花昨在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二日的大会上发言,强调共产党员必须放弃不受国法制裁的特权。
他称,国内很多贪污渎职,证据确凿的共干,大都在“留党察看”、“停职”、“调职”、“降级任用”,最多是“开除出党”就算了。
党纪处理宽容,不受国法制裁,变成了“国法于我何有哉”的特权阶层,助长了贪污与腐化,同时严重损害民众对执政党的信心。共干犯罪,除受党纪处分之外,应同受国法裁判
。
最后,他表示,共产党应不断自我纯化,保持革命党的活力。
【香港《文汇报》3月23日报道】全国人大港澳区代表奥康民和郑耀棠等21日联合发起向大会提交题为《建议迅速制订廉政法规》的提案。提案
说
:
我们认为,应迅速拟订一个廉政法规,表示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决心推行廉政,克服行政机关的某些腐败现象,并使人民有监督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法律依据。
法规可包括下列若干内容:
(一)、局级以上干部,在当选或任命后,应公布其个人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存款),个人享受公家生活待遇标准(住房、用车等),以便监督及审查其超标准的财产来源。(二)、规定领导干部公费宴请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压缩公费吃喝的“集团消费”。(三)、通过有关规定,增强各级行政机关运作的透明度,防止弄权谋私。(四)、规定有关办事的规章,时限及公开结果的办法。(五)、加强政府各级监察部门的权力,密切各级监察部门与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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