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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社论:对“藏独”分子的暴乱不应手软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03-1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港报社论:对“藏独”分子的暴乱不应手软 【香港《华侨日报》3月11日社论】题:对“藏独”分子的暴乱不应手软 看来,由于戒严令的坚决执行和军队的出动戒备,已'...

港报社论:对“藏独”分子的暴乱不应手软


【香港《华侨日报》3月11日社论】题:对“藏独”分子的暴乱不应手软
看来,由于戒严令的坚决执行和军队的出动戒备,已使拉萨的局势由动乱急速转为缓和、平静。
这次拉萨的动乱,不论从中国官方通讯社的报道,还是从外国通讯社的报道,都明显看到动乱的性质是严重的;参与搞动乱的喇嘛、尼姑及一些藏人,不但打着“雪山狮子旗”,高呼“西藏独立”的口号沿街游行示威,而且以打、砸、抢、烧的暴力手段,冲击公安机关和其它政府部门、报社、商店、学校,连医院也不放过,更甚者是竟然使用枪械向公安人员发动攻击,造成伤亡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下令拉萨实施戒严,并派出军队戒备,对暴乱分子实行镇压,实在很必要,而且很及时。不这样做,任由暴乱分子继续肆虐,拉萨乃至整个西藏的动乱局面就难以收拾,后果不堪设想。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自古皆然。西藏一些人想搞“西藏独立”,分裂中国,这是极不得人心的叛国行为。中国政府以铁腕手段对付“藏独”分子的暴乱,于情、于理、于法,都无可非议。
笔者认为,对于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策上给予多方面的照顾,是必要的,但在政治上应该不分民族实行一律平等,魏京生向外国人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十五年徒刑,难道接受外国枪械实行暴乱,打死了人的“藏独”分子就不必“杀头”、受刑,而仅仅“教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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