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迈阿密先驱报》认为:苏联个体企业有前途
【美国《迈阿密先驱报》6月14日文章】题:个体企业与苏联(作者叶夫根尼·诺维科夫)
伊万·库瓦耶夫是汽车修理工。一个月前,他的私人汽车修理铺在莫斯科开张了。他白天修车,晚上还修车,有时还干些别的活儿。为了购买工具和租房作为修理车间,库瓦耶夫向苏联国家银行借了3.2万卢布,商定一年后开始偿还。可是,他说:“由于我的收入稳定,我已经开始还钱。我一年向国家交税530卢布,收入的其余部分归自己所有。”
库瓦耶夫还说:“我算不算是苏联资本家?当然不是。我没有雇工。什么活儿都是我自己干。我的儿子是大学生,他有时帮帮我。我的妻子负责清理工作,还记记账。”
鄂木斯克的一位家庭妇女瓦莲京娜·彼得里亚科娃在家里用打字机为大学生打论文和其他材料。她花了165卢布得到一张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修理家用电器的营业执照一年收费365卢布,私人汽车运营执照一年收费560卢布。
出租汽车司机看到有人抢他们的生意当然感到不满,但是,社会需要私人汽车参加运营。列宁格勒公交系统的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每天有3000辆出租汽车上街服务,可是还不够。今年我们将增加1300辆小汽车,同时还有大约1万辆私人小汽车运营。这里不存在什么竞争,我们应当携手合作来改善运输状况。”
司法部长克拉夫佐夫说:“我们有5500多万退休职工,500多万学生,数以百万计的家庭妇女。他们都不能参加全日工作。然而,他们中间有一部分人可以在家做些缝纫、编织和木工等活。他们既能帮助我们缓和消费问题上存在的紧张状况,又能为自己增加一些收入。这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好处”
个体企业确实也遭到不少人的反对。当官的对于新生事物往往是压制而不是促进,许多官员对个体户赚大钱总感到不舒服。
然而,个体企业也得到一些有影响的人的支持,因为关于个体企业的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财政部副部长奥尔洛夫说:“只要是劳动所得,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高收入。”
个体企业永远不能同公有经济部门相比。然而,个体企业通过协作或者以健康的方式同公有经济部门进行竞争——尤其是在服务行业方面进行竞争——是能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的。
个体企业可以从公有经济部门获得机器和原材料、廉价电、天然气、水和热。
地方政府还常常为个体户提供技术服务、市场乃至广告。看来个体企业是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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