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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透露:台湾情治单位的监听系统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03-0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报透露:台湾情治单位的监听系统 【台湾《自立晚报》3月2日报道】前年底至去年初,情治单位曾进口一套最新型的电脑监听设备,国内长途电话均可一律自动录音'...

台报透露:台湾情治单位的监听系统


【台湾《自立晚报》3月2日报道】前年底至去年初,情治单位曾进口一套最新型的电脑监听设备,国内长途电话均可一律自动录音,国际长途电话更不用说了。
尽管法令并无明文规定,不过国内监听之实施却由来已久,而整个监听作业之进行,技术上由电信局支援,但主控单位则由警备总部负责。
警总由所属的电监处即以监听为主要业务,而其所监听的对象,则包括由国防部特勤室、国安局、军情局、调查局、警政署筹各情治单位选定的特殊分子。
这些被监听的对象经选定,程序上需由警总认定核可,才能实施电话监听;而各情治单位需要任何有关监听之资料,也要事先向警总申请。
除了特殊对象的监听外,行政单位方面,如总统府、行政院、中央党部、国防部等较特殊单位之电话通话,也是透过警总负责监听。
在台北市内,警总电监处在市内依东南西北共分布有四个工作站,除了依区执行特殊对象、单位的监听外,并能以“机动抽验”方式监听包括长途、越洋电话在内的任何有线、无线通话。
除了电话监听外,这四个工作站并能截收市内所发出之电传稿。不过据了解,在技术上,警总目前所能作到的是对特定人或单位,仅能知悉其接到或发出电传,对电传内容则无法掌握。
警总为有效执行有线、无线电之监听,经常派出监听侦防车在市内游动巡逻,而以监听车为中心,方圆25公里所发出之电讯,很难逃出侦测。
除了警总监听处直接掌握的监听作业外,电信局当然也能执行监听任务;不过电信局在监听业务上,仍需受警总牵制。据悉,电信局副局长之一被安排为警总出身者,主要目的即在于便于联系,主控警总、电信局间有关监听业务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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