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议长形象被罚十万法郎
【法新社巴黎3月1日电】法国《一分钟》周刊去年11月9日刊登了诽谤现任国民议会议长洛朗·法比尤斯的文章,今年3月1日被巴黎大法院第一审判庭判处向法比尤斯提供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为10万法郎。
法庭命令该周刊立即在它的刊物上刊登该判决书。该周刊去年刊登的引起诉讼的那篇文章报道了全国性保险业集团的一名牵涉到一个应召妓女网事件的侦探的死亡事件,文章中提到了很多重要的公司。
法庭认为该文章“明显诽谤了”法比尤斯。法庭还注意到该杂志在以前发表的几篇文章中也说了一些类似的话,“其目的在于在读者心目中造成一种法比尤斯参与了违法行为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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