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提出十条措施改善司法风纪
【中央社台北1月21日电】法务部长萧天赞今天说,法务部向极重视司法风纪的维护,于民国76、77年,共惩处法务部及所属机关人员1358人。他并指出,75到77年,共有贪污或渎职的司法人员29人及破坏司法风纪的律师与其职员23人,被判决有罪确定。萧天赞指出,法务部并将严格执行下列措施,以改善司法风纪:
一、对司法人员职前及在职训练,加强品德教育及考核。
二、严加督促检察宫加强办案绩效,改进问案态度。
三、加强考查所属人员。
四、加强查察监所业务。
五、从严调查及侦办违反风纪案件。
六、厉行主官、主管连带责任。
七、厉行重奖重惩。
八、维护律师的优良风纪。
九、严惩招摇撞骗分子。
十、以任务编组方式,在法务部调查局成立肃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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