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香港《信报》说长江航运安全隐忧重重,认为:长江航运安全应纳入法律轨道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01-2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信报》说长江航运安全隐忧重重,认为:长江航运安全应纳入法律轨道 【香港《信报》1月15日文章】题:长江航运隐忧重重 1月2日长江发生油运史上最严重的油'...

香港《信报》说长江航运安全隐忧重重,认为:长江航运安全应纳入法律轨道


【香港《信报》1月15日文章】题:长江航运隐忧重重
1月2日长江发生油运史上最严重的油驳爆燃事故之后,长江航运安全尤其是枯水期的航运安全,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
由于去年秋季长江特大洪水的影响,使航道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变化。过去的主航道,如今有的成了沙洲;以往有的河段航道水深且宽,现在则变浅变窄。从整个长江航道,尤其是中下游航道来看,水位普遍低于往年,航道比往年窄,水下情况较往年复杂。航船在航道上避让、超越,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搁浅。
有关部门透露,近几年来,盗窃破坏长江航道标志的案件有增无减。1987年,全线发生航标被盗破坏案件达430起,比1981年上升了31.3%;经济损失增加了1.6倍。一些违法者从盗窃航标器材上的单一零件发展到盗窃标志船和整体装置。
究其原因,权威人士认为,主要是长航公安体制不适应航道治安管理特点;航道保卫部门职权有限,力不从心;对盗窃破坏航标的案件,地方公安机关强调以长航公安局为主,对多数案件不受理,以致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长江航运安全时时构成威胁。
据一位在长江上滚了近40年的权威人士说,整个长江水上消防工作不配套,港、航、船各自为阵,而且手段、设备十分落后,一旦发生意外,即束手无策。拥有5大公司、管理着长江上大中型客货轮、担负着90%以上的客货运输业务的长江轮船总公司,自1986年港航分家后,所有的水上消防船只全部归属地方管理的各港口,而长江轮船总公司至今竟无一艘水上消防船,更谈不上专业性的水上消防队伍了。1月2日发生油驳爆燃事故后,长江轮船总公司只得向武汉石油化工厂、湖南长岭炼油厂求援。
有识之士认为,长江是大陆的“黄金水道”,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其作用将越来越大,航运安全问题显得愈来愈突出,长江航运安全应当纳入法律轨道,同时必须正视和消除体制上的弊端,加强安全航运的“基本建设”。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