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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医生将公布收费情况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01-06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法国医生将公布收费情况 【法新社巴黎12月20日电】题:医疗界将公布收取酬金的情况 法国负责消费问题的国务秘书韦罗尼克·内耶茨今天宣布,医疗或准医疗职业'...

法国医生将公布收费情况


【法新社巴黎12月20日电】题:医疗界将公布收取酬金的情况
法国负责消费问题的国务秘书韦罗尼克·内耶茨今天宣布,医疗或准医疗职业工会已同意公布收取酬金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公告”很少能具体写出需交的酬金数目。
社会保险单上应当注明实际医疗费用。这一协议涉及到医生、专家、外科—牙科医生、护士、助产士、眼科医生、正音科医生和按摩—运动疗法医生。
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士已表示同意在其候诊室里张贴公告,说明开业者:是否属于社会保险特约诊疗所;是属于“第一类”(这一类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按社会保险收费标准收费)还是属于“第二类”(这一类医疗人员可以自由收费,但收费应有分寸);是否有权“经常超支”;是否不受任何合同的限制。“第一类”医生必须明确指出诊病的费用标准,指出费用标准是社会保险部门同医疗界“协议确定的”(现在,普通科医生收费标准为85法郎,专家收费125法郎,神经—心理科医生收费195法郎)。
这些是唯一有限制的收费标准。但是,在时间和地点方面的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提出了特殊要求),医疗人员可以收取高于这些标准的费用。此外,技术性活动也需收特别费用。
收费高于这些收费标准的医生要明确说明是“自由确定酬金数额”。这些医生应随时准备事先通知打算收取费用的情况并随时补充有关情况。
其他医疗或准医疗人员须张贴特别公告。例如,助产士须明确说明她已接受合同限制,到社会保险部门可以报销妇产科费用的100%和护理费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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