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将以新方式选举联邦主席团委员
【本报贝尔格莱德12月11日电】题:南斯拉夫将如何选举联邦主席团委员?
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是集体国家元首。现任联邦主席团委员将于明年5月15日任期届满。按照1974年宪法,联邦主席团由9名委员组成:6个共和国与两个自治省议会各选举1名代表,而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主席是当然委员。
在讨论修改宪法过程中有人提出,联邦主席团委员,作为集体总统成员,应由联邦议会选举并对联邦议会负责,不能只由本共和国或自治省选举而不征求其他共和国与自治省的同意。
这个意见得到了塞尔维亚等共和国的赞同,但遭到了斯洛文尼亚等共和国的反对。反对者认为,这样改变联邦主席团委员的选举方式,会改变联邦主席团的宪法地位,并损害各共和国与自治省的主权。
经过反复讨论后,各共和国与自治省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妥协。最近颁布的宪法修正案规定,联邦主席团委员仍由各共和国或自治省的议会选举产生,但候选人应由各共和国与自治省的社会主义联盟征得南斯拉夫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联邦会议同意后提出;同时,如果联邦主席团委员不称职,联邦议会有权在其任期届满前要求解除其职务;此外,根据党政分开的原则,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主席从明年5月15日起不再担任联邦主席团的当然委员。
此间观察家认为,与以前相比,现在这种选举联邦主席团委员的方式有一定的优越性。联邦主席团委员不仅必须得到本共和国或自治省的信任,而且也必须征得其他共和国与自治省的同意,因而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使联邦主席团有可能更好地维护南斯拉夫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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