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生与钻营
【越南《人民军队报》8月21日文章】题:谋生与钻营
一个非常清楚的事实是,工人、职员和领取国家工资的一般工作人员现在每个月的名义工资(包括供应的实物)只够生活10—15天。尽管这样,人们还是照样可以生活,有的人甚至日子过得还很富裕,这些人每天上午都上咖啡馆,傍晚还常常到啤酒店喝啤酒。那些更加阔气的人还有摩托车、彩电、日本电冰箱和漂亮的房屋以及各种各样价格昂贵的衣服。
这些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他们的生活来源是什么?这似乎难以理解。但其实也很简单。在我们当前的社会里,生活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过归纳起来只有两种方法:钻营与谋生。钻营是不良的、不合法的谋生方法。比如牟利买卖,其中包括走私;贪污、盗窃国家和集体的资财;明目张胆地贿赂和以赠送物品为形式的变相贿赂等,还有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结”、抢购商品、“内部分配”或者以“超产”奖和“超包”奖的名义发钱或物。
社会的经济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和生活还很困难的时候,钻营就更加猖獗。就连有些本来不想钻营的人,有时也不得不以某种方式进行钻营。正如俗语所说“饿了,膝盖也能走路”!当然,钻营不仅是因为贫穷,当钻营已经成了牟取暴利的手段的时候,就不乏有人要进行钻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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