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理想伴侣”的新观念
【香港《南华早报》3月2日文章】题:年轻农民赞成“自由选择”
阮清林今年24岁,广东省东莞县阮家北村农民,1985年决定娶在本村针织厂工作的一位湖南姑娘。他的父母尽管对有一个非本地的儿媳妇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同意了。
最近对广东省的420家农民进行的调查表明,这是一个典型的“自由选择”婚姻。事实上,广东的调查表明,年轻农民夫妇中有77%都是经过媒人介绍的。可是这些夫妇声称他们的结合都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
“理想的婚姻伴侣”的新观念是什么呢?
广东的调查表明,最优先考虑的条件是身体健康。第二个条件是道德品质好。
其它方面的要求有:“脾气好”,“年龄适宜”,以及“外表好”。
在70年代,经济状况是选择伴侣的首要条件之一,现在已下降到第6位。
调查报告表明,理想的结婚年龄是,男24或25岁,女22或23岁。
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农民消费意识增加以及计划生育和新家庭观念的影响。
被调查的大多数农民对他们的家庭生活是满意的。在广东,87%的农民声称他们的夫妻关系“非常和睦”或者至少是“和睦”的。传统的令人棘手的婆媳关系也有改善。调查表明,夫妻之间的争吵大部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大部分人都是选择由他们自己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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