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济科学》月刊文章:通过劳动报酬鼓励生产高质量产品
【苏联《经济科学》月刊文章】题:通过劳动报酬鼓励生产高质量产品(作者经济学副博士克拉夫琴科)
社会主义社会把全民生产基金分给企业,也承担着培育工作人员的责任。因此,社会有权要求和用卢布监督从事社会生产的集体和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反映在产品数量和质量上的贡献。这样一来,工资才能体现出生产集体和工作人员的物质利益同自己实际劳动成果(在社会必要耗费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心的结合。如果工资普遍水平的提高是一项完全集中的措施,那么对产品质量更“敏感”的工资制在许多方面则是由企业本身及其集体决定的。
对经营管理业务来说,必须确切知道,工资的哪一组成部分能更好地鼓励工作人员和集体提高产品质量:基本部分,附加部分,还是二者加在一起?由于各种企业具有不同的特点,这里不可能只有一种解决办法,但揭示一般的方法则是重要的。
在保加利亚加布罗沃“繁荣”起重机联合企业里,在完成数量和品种任务时,只向生产队发放其工资基金的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三十视产品质量而提供。
我国采取的旨在扩大企业在确定某些工作人员工资差别方面的权力的措施,不仅与实行不同奖金制的可能性相联系,而且也与保证工资率有更大的灵活性相联系。例如,大规模试验的条件规定:集中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基金,经理有权确定工作人员人数,有权直接根据个人贡献计算报酬。还可以发放特别优秀专家个人工资。这种制度对经济指标(其中包括产品质量)的增长起鼓励作用。
我们认为,导致更客观地评价劳动耗费和成果的途径之一,是扩大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级别、等级和类别制。这一问题值得在实际研究中加以注意。例如,为了使工资同专家的业务水平、知识和经验更正确地联系起来,为了鼓励他们进行创造和勇于作出决定(否则迅速更新产品和根本改善产品质量是不可思议的),这样作是适宜的:在不改变工资基金的情况下,定期精心地进行具有更大级差和相应工资调整的评级,进行选聘,推广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的晋升制。要使计时工资形式同包括劳动产品质量参数在内的定额任务合理地结合起来。如果生产同一产品的工人在现有条件下完成这种定额的尺度不同,生产的产品的质量水平也不一样,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贡献给社会的劳动不同,所以酬劳也应该有差别。
必须承认,现在物质鼓励基金对主动改进产品质量所起的作用还不够,因为建立这种基金时没有专门划出象来自生产高质量产品的额外利润的提成。如果有了这种提成并用它来支付提高质量的奖金,那么它所起的鼓励作用就会变得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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