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殴妻者从重惩办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3月2日报道】题:对打老婆者,警方从重惩办
密尔沃基有几位警官在凌晨3点看见一位赤脚的妇女流落在街头。据警官迪安·柯林斯回忆:“她由于遭到丈夫毒打,满身是血,我们要求她提出控诉,但她不肯,所以只好就此罢休。”目前不论在密尔沃基还是在其他几十个大城市,有关当局对这类事件,不再视为家庭纠纷,而都要展开罪行调查。
研究报告指出,警方的介入可以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因而促使全国警官对家庭纠纷采取较以往严厉的措施。设在华盛顿的控制犯罪研究所指出,目前有将近一半的城市警察们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也照常逮捕涉案人犯,而3年前只有10%的警察局会这么做。
明尼阿波利斯市所作的研究报告的论证使得警方迅速改变以往的不予惩办的态度。该报告援引各项事实说,对家人施以暴力的犯罪者,一旦遭到逮捕的处分后,比嫌疑犯未起诉者在6个月内再犯的可能性少一半。密尔沃基市的柯林斯说,“逮捕对于施暴力者具有奇特的疗效,因为这会使他们警觉到,殴打妻子的行为是犯法的,而不仅是私人争端而已。”
此外,法律的修订,对于警方的新措施,也不啻是一股助力。过去,几乎各州的警察,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事件,除非亲眼目睹,否则都不予置理。但是目前已有21个州已修订法律,允许或规定警察对现行犯予以逮捕。
专家们预言,警方采取的新措施将会使凶杀案减少。鉴于每年4500名被谋杀的妇女中有1/3是遭到丈夫或男朋友的毒手,全国司法研究所的詹姆斯·斯图尔特指出,警方目前采取对轻微暴力事件一律予以逮捕查办的态度,最终可能拯救许多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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