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说对光华寮案的判决是非法的
【《日本新闻》3月17日社论】题:光华寮问题的判决是非法的,反对企图再次侵略中国的“两个中国论”
位于京都市内的光华寮,购买和修建时就是中国人民的财产。它一直由旅日华侨和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管理和使用,是中国的国家财产。京都地方法院和大阪高级法院认为所有权属台湾当局,所作的判决命令在光华寮内居住的旅日华侨把光华寮腾出来。这一事件表明,日本政府在玩弄种种诡辩术,至今仍在顽固地坚持“两个中国”的立场。
1972年9月29日日中两国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中日邦交的正常化。
根据这一情况,京都地方法院于1977年决定,不再受理台湾当局的诉讼。这是极为自然的。这是因为台湾当局是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做的登记,并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提出诉讼的。
日中联合声明以及1978年签署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中都明确地写着“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日本已不承认“中华民国”这个国家的存在。原告本身已不复存在,案件还能成立吗?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日本政府却说日本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对司法(法院)部门不能进行干预。这真是诡辩的典型一例。
很明显,这一问题不仅仅是确定一座宿舍的所有权,“解决私人纠纷”之类的问题。
同“两个中国”联系起来,那就是将来再次走侵略中国的老路。这是应该牢牢记在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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