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一部长谈企业“三自”
【苏联《消息报》1月27日报道】题:经济核算与“三自”(记者雷涅夫)原编者按:从年初开始,一些部门的企业改行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制度。以下是仪表制造、自动化工具和控制系统部部长什卡巴尔德尼亚就这一问题答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自筹资金对你们部门来讲,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吧?
答:是的。我们部门执行这一原则已有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了。我们能够完全补偿自己的全部开支,并能按照定额把一部分利润上缴给国家。但是,问题在于部门一级的经济核算制很少涉及到直接创造利润的基层企业。那些盈利的企业不相信他们挣来的利润的一部分在年终不会被收缴,而那些亏损企业往往又依靠部门的帮助。这样,在基层环节便违反了自筹资金的原则。
问:自主权、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这是人们所说的“三自”。经营管理机制的这些新的重要零件怎样同还没有替换的旧零件衔接在一起呢?
答:在这一综合体中,必须改变和调整许多环节。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感到集中制计划和搞物质技术供应太死板了。例如,企业在今年2月份就要根据明年的计划订购各种材料和成套设备。但在未来的一年里,将出现新的要求,新的方案也将成熟,这些要求和方案又需要新材料,可当时却没有订货。这意味着要边做边改。
问:批发销售生产用品这一形式难道不能弥补集中订计划和物资技术供应部门的失误吗?
答:无疑将弥补某些失误。我们部门的企业从1988年起将转而实行批发销售生产用品,这是一种很好的作法。批发贸易应该逐渐扩大到各种物资。国家物资技术供应委员会及其机构最好是充当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中间人。
问:有一种说法是,“级别越高,改革越困难。”您怎样看待这一点?
答:我很难说哪个领域的改革比其他领域快得多,而哪个部门的改革比其他部门要落后些。我认为改革普遍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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