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年犯罪新趋势
【美国《纽约时报》2月8日文章】题:少年犯罪问题
——犯罪者年龄更小罪过更重
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11249个机构1985年的报告搜集的犯罪数字表明,15岁以下的少年发生了381起凶杀和非过失杀人案件、18021起严重伤人案件、13899起抢劫案件和2645起强奸案件。联邦调查局说,12岁以下的少年发生了21起杀人案件,436起强奸案件,3545起严重伤人案件,1735起抢劫案件。
匹兹堡的民间非营利研究机构全国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说,从1978年到1983年,少年犯罪增长最快的方面是最小的年龄组。
在交给少年法庭审理的案件中,12岁的少年占38%,13岁的少年占37%,11岁的少年占22%,10岁的少年占15%。
关于少年犯罪的增长,有种种解释,有人说是由于小学的吸毒和结伙打架的活动越来越多,有人说是由于整个社会的暴力活动很多以及对家庭的日益严重的压力,尤其是在城市贫民区。
许多专家说,随着犯罪活动在青少年当中变得更加普遍,年岁较小的少年几乎不可避免地慢慢受到影响。
佛罗里达州一个少年司法机构的负责人说:“犯罪少年的年龄不仅下降了,而且犯有暴力罪的少年年龄越来越小。四五年前,甚至两三年前,12岁或13岁以下的少年犯罪,特别是犯有多种罪行,是非常罕见的。现在,可以看到7岁、8岁或9岁的孩子犯有各种各样的盗窃罪”。
法官和警方负责人说,少年犯罪者的总人数也许没有增加,但是他们的犯罪性质显然越来越严重。
纽约市司法部的家庭法庭负责人说,1985年,该法庭审理的案件比1984年少4.2%,但是严重犯罪案件增加7.3%。
少年司法系统近年来一直在设法应付犯罪年龄不断下降的问题。官员们说,美国在慢慢地改变它对待少年犯罪者的做法。例如,在纽约市,1978年的少年犯罪法规定,被指控犯有重罪的14岁和15岁的少年以及被指控犯有凶杀罪的13岁的少年可在成年人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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