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晚刊》说:大陆一些公司在香港建有「小金库」
【香港《明报晚刊》3月8日报道】题:外汇外存情况严重中国处理进退两难。
中国大陆国务院三令五申要各地区及企业把未经批准而存放海外的外汇调回,据保守估计存放于本港外汇已达40亿港元,但由于难于查清数目及会打击企业的积极性,使大陆外汇管理当局极为头痛。
早于1981年,大陆国务院向各省市、地区下达命令,限令在当年2月底前调回没有经过批准存放在海外的外汇。
估计现时各类大小大陆公司达3000家。这些公司到港做生意目的是为本地区、本企业赚外汇,同时建立一个“小金库”,以保证有一笔外汇可供自己的部门随意支配不受制约。
这种情况使中国大陆外汇管理当局对外汇失控。因各级单位为自己的利益逐级隐瞒,更有不少公司为防“调查”,把外汇存放在外资银行,而不存入中资银行。这更使“外汇流失”。
而这种状况导致一些企业拥有巨资,但政府则无钱可用。举一例,深圳市政府市政资金不足,但其属下的房地产公司则可动用数亿港元在本港投资地产,与港商竞投土地。
对于现时在港的数十亿外汇如何处置,已成为当局头痛的问题。因为如严格执行将外汇调回的命令,一则难于查清实际数目,二来打击这些公司的积极性。但如不执行通令就会使中央外汇失控的情况日益严重。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