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的家庭法院
【苏联《星期》周刊第5期文章】题:拒绝离异
目前,离婚在波兰已不那么容易了。这不仅是由于办理离婚证件拖延或有什么阻挠。更主要的是,法院开始完成本来不是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即进行预防工作。波兰法院现在尽量为保全家庭而努力。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到离婚申请后,亲自到这样的家庭拜访,以便就地了解情况,同时还到他(她)们的工作单位去,了解是谁想搞垮自己的家庭。
法院是否有这种时间和力量呢?有。因为这里说的不是一般法院,而是几年前在波兰才出现的家庭法院。这种法院把主要力量花费在解决家庭纠纷上。
家庭法院的工作人员需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只有法学院毕业的人并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才有资格处理公民事务,在公民事务中工作5年以后,才能进入家庭法院。
华沙区法院每年审理约15000件家庭案件,其中47%是离婚案。
对申请离婚者需要做具体、有力的工作,调解家庭纠纷。这项工作一般由法院的得力助手——实习员担任。
每个实习员最多可兼管10个这样的家庭。这是什么样的家庭啊!这里有眼泪,有悲伤,还有躲到墙角里非常害怕的孩子。关于离婚,只有在实习员作出结论之后,法院才会受理。一旦判离之后,法院要紧跟着做好关心孩子的工作。
许多外国专家都认为,夫妻离婚对孩子起着不良的影响。据美国统计,离婚家庭中有37%的孩子学习不好,20%的孩子不守纪律,9%的孩子离家出走。父母离婚使3—6岁的孩子感到自卑,7—8岁的孩子感到愤慨和受辱,10—11的孩子对双亲不满。
父母离婚不仅是孩子的悲剧。资料说明,就是离婚者本人,有25%女子、20%的男子在两年之后感到后悔。不仅原有的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出现了新的问题。许多人感到失望、忧伤和孤独。只有很少的人对新生活感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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