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旅游事业应有远见
【香港《中报》1月25日文章】题:办旅游事业应有远见(作者赵汝恩)
这几年,大陆很多省、市、地方都在大兴土木,建造高级宾馆、旅社、度假村来接待贵宾游客。很多名胜古迹也经修葺开放,供游人登临凭吊。
诚然,国内办事情,常有“闻风而动、一窝蜂”的习惯,在发展旅游事业,建设“宾馆热”中,有一个省现有高、中档宾馆32间,客房4000余间,而这个省地处旅游“冷线”,高级客房和床位利用率极低。
中国大陆为发展旅游事业,对“无烟工业”进行投资是对的,但应占多大的比例,则值得研究。至于有些省市只顾“向钱看”,没有远见,则很可能将好事办糟。例如:浙江省临安县的天目山区,素有“大树华盖闻九州”之称,是全国第一批自然保护区之一,可是该省一些单位近年在保护区内兴办了一批旅馆、招待所,3年来已有9个单位建了6000平方米的营业性设施,竟把自然保护区办成了赚钱的旅游业,使保护区遭到了不应有的破坏。又如有“山水甲天下”之称的桂林,在独秀峰、叠彩山、象鼻山等处,有不少机关单位争相兴建楼群房舍,自然风景将会受到破坏。我们一些侨居海外的炎黄子孙,很担心大陆发展旅游事业缺乏远见。如果把美好的自然景观和有价值的历史文物、遗迹都破坏了(“现代化了”),则不仅为后世子孙唾骂,近期的“无烟工业”也不会有什么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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