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一刹占公家便宜之风
【香港《中报》二月二日文章】题:占公家便宜之风何以遍及全国(作者赵汝恩)
中报日前刊出的一篇文章报道说:废车票在北京的神通之大可谓无孔不入,无奇不有。
尽管中共中央三令五申提出「端正党风」,可是,占公家小便宜这个怪胎,从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的漫长岁月里日渐长大。这种精神鸦片的麻醉效力固然有限,但毕竟给人们留下了久癖成瘾的后遗症。用于大吃大喝大会小会耗去不少公款,今天你饮「五粮液」,明天我敬「茅台酒」;今天你请山珍,明天我奉海味;今天你请两桌,明天我补请五桌。机关单位「请客」,大吃大喝比着干。有党政机关出面请的,有领导干部个人出面请的,有专业干部和企业单位出头请的,甚至连那些毫无工作联系的部门也有殷勤相请的。请客的开销,当然不用衮衮诸公「掏腰包」。这些支出,公务账上能「报账」就报掉,若不能的就向当地的企业「合理」摊派。被「合理」摊派的企业,心里不「骂娘」才怪呢!这股风从省、地、区一直刮到基层单位,最后便到了单位的出差人身上。
「三个大公章,不如一老乡」,出差人往往就利用这个「人情」关系在「票证报账」上做手脚。本来,国内购物的报销票证,要盖有某出售单位的公章,但现在不用什么公章也行了,只需
购物单位的领导人在票证背后签上个名字,甚至没有票证,用张「白纸」开个证明,写上几个「同意报销,情况属实」的字样,问题就解决了,管他日后什么情况,反正是「葫芦僧判葫芦案」罢了。为了纠正不正之风所发表的谈话不知凡几,所颁行的文件和通令也不知其数;单位、机关甚至召开了各种形式的会议研讨学习也不知多少次数,然而效果并不理想,违法犯禁的案件并未见稍减!
拥有四千万共产党员的中共,对于社会不正之风的扭转应起应有的作用。一九八六年三月二日广州《羊城晚报》刊登的《出国人员都应该象他们那样》一文,报道了广州市自行车厂八人组成的引进设备验收学习小组,一九八五年赴联邦德国期间处处为国家精打细算,节约外汇,平均每人只用去国家规定的生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节省了一点二万多马克,并出色地完成了验收、学习任务,他们的这种精神受到了中共中央和市政府的高度评价。与报销旧票据占公家便宜的人相比照,他们是高尚的。
普通干部报销旧票据牟取公款的沉疴痼疾为什么会成为风气,不很值得人们深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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