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中央关于党的干部政策的决定(上)
【塔斯社莫斯科1月28日电】题:苏共中央全会关于改革和党的干部政策的决定(摘要——本报注)
1、全会赞同苏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采取的旨在克服过去由于破坏了党的原则和歪曲执行干部政策所造成的后果的措施。
吸收新鲜力量到领导岗位上来,更换不能胜任新任务和有不体面行为的领导人,已经成了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和最重要的因素;
保证经常用新鲜力量补充领导干部队伍,以使更新过程不致中断,连续性不遭破坏;
加强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品德锻炼,培养他们高度的政治和道德文明,深刻理解党的加速方针的实质,善于在每个岗位上把纲领目标同日常的组织、经济和教育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坚决克服在党委会活动和干部选拔中的专家治国态度的表现;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地以事业的利益为准则,在选拔和更换干部时,保证以认真的、深思熟虑的和原则性的态度对待干部。停滞不前、没有根据地匆忙地更换工作人员、命令主义、主观主义、不容忍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都是不允许的;
不断提高干部对所承担的工作的责任心,坚决根除不守纪律的现象。真正地关心干部同姑息纵容、小恩小惠拍拍拉拉毫无共同之处;
在干部政策中要严格遵守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原则,创造必要的政治和法律前提,以使选举产生的机关能充分地行使授予它们的权利,对执行机关及其机构的工作实行切实的监督;
根本改进党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和社会监察机关的活动,加强这些机关对加强纪律,根除形形色色的破坏和浪费,提高机构工作精确性的影响。
2、中央全会强调指出,对待改革,对待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速任务的态度和在实现这些任务方面的实际业绩,是评价干部的决定性标准。党将提拔和支持不仅同意改革方针,而且积极地、创造性地投身更新过程,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献给共同事业,善于取得成功的工作人员。
无力把所领导的部门搞好,对正在进行的改革无动于衷,死死抓住老一套的人无权占据领导岗位。
3、改革过程同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和苏联生活方式的道德基础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干部应当成为思想坚定、无条件遵守党纪和国家纪律、言行一致、忠诚、正派、廉洁、谦虚、不容忍任何偏离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模范。
必须坚决清除随波逐流的应付者、野心分子、投机分子,清除那些因贪婪行为、经济暴富、酗酒、道德败坏而玷污党员和苏维埃领导人称号的人。要同任人唯亲、裙带风、徇私行为以及按老乡关系和忠于个人而提拔工作人员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4、深入进行改革首先意味着要改革党本身及其从中央委员会到基层党组织的各级干部的工作,在所有环节中始终如一地执行列宁主义的党内生活原则和准则。
中央委员会认为这是当前干部政策的实质与主要任务。
要力求做到,使作为政治领导机关的每个党委成为新思想的真正倡导者和传播者。
关心人,关心其劳动、生活和休息的条件以及培养人们的觉悟,应该成为各级党委的注意中心。
应该把党的领导作风的重点切实转移到生气勃勃的群众工作、组织切实履行所通过的决议和所拟定的计划、支持人民的主动精神和鼓励进行创造性探索上来。
必须培养党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政治和符合国家利益的立场,使他们善于在民主日益加深和人们的社会劳动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善于说服和引导人民前进,并对因循守旧、官僚主义、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的表现持不妥协的态度。
5、必须推选和培养真正内行的有进取心的企业和联合公司的领导,他们应当善于做人的工作,能够保障在新的经营条件下达到科技进步的先进水平,根本改进产品质量和保持高的生产效率。
苏共中央认为,吸引工人阶级、集体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劳动人民积极参与改革,参加争取加速,争取增强我们社会各个环节的高度纪律性和道德纯洁性的斗争,有着原则性意义。
在改革条件下,要求各个工作岗位的所有劳动者都对所委托的事业高度负责,都能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劳动水平,掌握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和工艺,都要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6、全会认为,大大提高智力队伍和干部队伍的质量并使他们的创造性劳动,在国民经济得到更多的回收,改进专家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改革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改革普通和职业技术学校,在国内建立一个统一的连续教育体系,是十分重要的任务。
应当特别重视首先为优先发展的国民经济部门和新建的生产单位配备干部,培养掌握了新技术设备的生产与使用方法的专家和工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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