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者谈社会主义民主
【苏联《莫斯科新闻》周报第2期刊登该报政治评论员与法学博士沙赫纳扎罗夫的一篇谈话】题:我们来学习民主
政治评论员:民主进程的第一阶段是什么样的?
沙赫纳扎罗夫:使每一个公民具有运用自己公民权利的习惯与能力。
现在出现了整整一代不会运用自己的权利的人,这些人可能受过教育,读过莎士比亚的作品,喜欢巴赫的音乐,但他们不善于捍卫自己的权利,甚至不懂什么是自己的权利。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感。
问:民主进程的较高阶段应该是怎样的呢?
答:我不想在这里使用高级阶段这一概念。问题在于:公民立场、每一个人准备有效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并对自己所在的单位、集体、社团、乃至整个国家完全负责——这就是民主进程的基础,也是顶峰。民主应该在不同方面得到发展。首先要提高政权代表机关的作用和权力,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民监督。其次是加强护法机关的活动,完善法制和立法。
我还想提请注意民主的另一个重要的保障,这就是表达各个社会集团的利益。在各阶级和各阶层的根本利益一致或吻合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存在着由于社会、职业、生理及其他特征而形成的不同类别的人的特殊利益和需求。于是某些理论家认为,这一现象说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存在多元化模式。
但我仍坚持这样的观点:沿用产生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这一概念没有必要,也不合法。因为多元论不仅包括各种利益和各相应的政治影响中心的多样化,而且还包括它们之间由于阶级对抗而产生的斗争。社会主义的主要优越性恰恰在于,社会主义能够不通过残酷的阶级斗争,而通过能反映各阶层的根本需求的统一政策来解决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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