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生活无保障凶手受伤竟获赔偿
【新加坡《联合晚报》12月24日文章】题:新西兰荒谬法例杀人凶手竟获赔偿
新西兰一些官僚制度实在令人感到荒谬,例如这件事:三名小孩的母亲被人谋杀了,他们每人仅获得政府给予250美元的赔偿,但杀死他们母亲的凶手’竟然得到一万美元!
这件事发生在1983年2月22日,已和丈夫分居的28岁妇人嘉露,被发现和同居男友科里斯利遭枪杀,陈尸于他们住宅后面,发现二人尸体者,是嘉露的三名分别为七岁、九岁和十一岁的子女。
警方后来拘捕了科里斯利的侄儿哈里斯。法庭的证供指出,哈里斯是因为与两名死者就种于他们室内的大麻发生争执而杀死二人的。
哈里斯被关押于奥克兰一监狱,等候审讯。9月11日,哈里斯爬墙企图逃走,但他从墙上跌了下来’跌断了两条腿和一条手臂’而且立即被捉回。
就是因为这样,才显露出新西兰官僚制度的荒谬处来。
原本,根据新西兰的法例,被定罪的囚犯在狱中受伤是没有赔偿的,但当时哈里斯只是候审,还未被定罪,所以,按照政府的伤残补偿计划,哈里斯可获得一万美元补偿。
更可笑的是,根据法例,因暴力事件或意外死亡者的子女,只能获得250美元的补偿。因此,嘉露的三名子女每人只可获得这一点点少得可怜的款项。不但如此,他们还要等待到20岁时,才可以领取款项!
至于哈里斯’他在1983年12月2日被判终身监禁,而他已经收到了他的一万美元。
此外’根据新西兰的法例,被判终身监禁者通常平均只需服刑11年,只有38岁的哈里斯,预计在1994年左右便可出狱’享受他的大笔补偿金。
新西兰一位国会议员班克斯对此事大感愤怒,并发起全国性的运动要求改变现行的不公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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