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音乐家呼吁保护民族音乐
【本报讯】苏联《星火》杂志一九八六年第四十五期刊登苏著名音乐家维杰尔尼科夫和杜纳耶夫等人就保护民族音乐问题向该刊发表的谈话。
民族音乐和其他文物一样,目前遭到破坏,需要加以保护。也许有人认为,民歌怎么能破坏呢?它的歌词挖不掉,它的曲调也改变不了呀!可是,由于改编和演唱者为哗众取宠而任意处理,古老的民歌也会失掉其原有的涵义。古典作品也会有冒牌货。
对俄罗斯音乐艺术珍品进行篡改,不仅在西方有人这么干,在我国也有人这么干。例如歌剧《伊万·苏萨宁》就需要我们予以保护。有的人为了“迎合”时代要求把它给现代化了。更有甚者,在古典歌剧中还出现了爵士乐。
另一个例子是用现代的歌词来取代古老的歌词,而这种做法并没有受到谴责,被认为是小事一桩。这是最危险的!广播和电视对古典音乐的宣传很不热心,即使有点这方面的节目,也显得单调乏味。而在宣传流行音乐上却大下功夫,花样不断翻新。
音乐是一种意识形态。各个时代均如此。歌剧院、游艺场、电视、磁带……等提供什么货色,不仅对年轻一代的音乐鉴赏能力起决定作用,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世界观。古典音乐是一种强大的教育手段,但欣赏它确实不像其他作品那样容易,于是有人就借口要使青年人易于接受而加以篡改。有人还主张把一些著名歌剧重新改编,甚至主张把古典剧目改编成摇摆歌剧。这是一种亵渎行为。
我并不反对现代音乐,但希望现代音乐能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作品,而不要去改编柴可夫斯基、格林卡……的作品。
俄罗斯的合唱歌曲是世界上独树一帜的音乐作品,它是祖国音乐文化的基础。古老的合唱音乐把祖辈的许多优秀品质传授给今天活在世上的人。
民歌需要特别加以保护。这是有许多原因的,首先是民间艺术已失掉其自然存在的形式,其次是社会结构、经济、日常生活都发生了变化。凡此种种都使民歌受到排挤。我们要阻止这种破坏,保护民歌财富。应到民间去采集民歌,应成立民歌演唱团体,并爱护它们,协助它们的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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