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欧七国私营经济素描
【南斯拉夫《今日》周刊八六年第二五○期(十二月二日出版)文章】
过去认为,国营最好,合作经营次之,私营最坏。这是一种教条。
最重要的标准应该是,所有制形式是否能够和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发展生产力和改善人民的生活。苏联:对个人和国家是有益的
如果有人在一年或两年以前发表文章说苏联将容许开办私人咖啡馆和私人理发馆的话,会宣布他无知和耸人听闻。可是,现在苏联也放弃了某些教条,甚至还制定了私营企业法,该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机构应该保证向私营者提供劳动资料和贷款。
任何年满十八岁有一定能力的人都可以私人开业,而退休者、家庭主妇和大学生们拥有优先权。知识分子也可以私人开业(从事翻译,给学生上课)。如果医生不使用贵重的医疗器械的话,他将可以私人行医。匈牙利:半私营者越来越多
在匈牙利,一九六八年经济改革之初便出现了个体劳动者。从那时起私营成分不断增加,给匈牙利的“经济奇迹”作出了重要贡献。私营者的黄金时期是一九八三年,从那时起退回营业执照的人多起来。
人们发现,真正的手工业者每年减少百分之十五,而半私营者队伍每年却几乎增长百分之十五。波兰:私人工厂主
波兰的私营者并不总是一帆风顺。但是,波兰也承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是社会所需要的。五分之四的农业掌握在私人手中。其他各行业也可以由私人去干。私人可以开办手工作坊或者商店。在知识分子中,律师、医生可以私人开业。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已不是小企业主,而是在不同工业部门开办了许多工厂的亿万富翁。发迹于化妆品、蛋黄酱、电子技术、瓷砖等行业的这些波兰“骄子”,有自己的商业网、别墅、高级小汽车,甚至还有私人保缥。保加利亚:学苏联的样子
战后时期不断发生的事情表明,苏联采取什么新办法,保加利亚便接受下来并实行之。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使私人劳动合法化的问题上也会出现类似情况。
可是,与苏联不同的是,保加利亚农村从来没有完全集体化。近几年,舆论越来越经常地赞扬和支持个体农户。保加利亚的日常生活也证明,辅助性的私人劳动早就为人们所接受,尽管法律上是禁止的。捷克斯洛伐克:既感兴趣又担心
捷克斯洛伐克不容许私营,在一千五百五十万捷克斯洛伐克人中间,私营者只有微不足道的二万一千八百九十人。这些私营者中的几乎半数是小农业生产者。
前不久莫斯科通过私营企业法,这在捷克斯洛伐克引起了浓厚兴趣,也引起了某种不安。目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个问题能象苏联那样得到解决。罗马尼亚:私营经济正在消亡
罗马尼亚一向不承认私营经济。尽管二十年前就完成了农业集体化,现在仍然有百分之五的土地属于私有。这些私有土地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区和山区。私有农业依然是食品供应尤其是大城市食品供应的重要来源。
某些服务行业仍然保留着私营者。这些私营者是钟表修理匠、鞋匠和白铁匠。给人的印象是,国家不给他们制造过多的障碍,但是也不帮助他们,让他们随着时间推移自消自灭。阿尔巴尼亚:没有私有制
阿尔巴尼亚不存在私有制和私人劳动。几年以前,当恩维尔·霍查在世时就取消了仍然存在于农村的私有制的最后残余。农民既无权拥有牲畜,也无权拥有家禽。他们他们的自留地实际上只限于在院落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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