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在港机构自相竞争使国家吃亏
【香港《中报》十二月三十日文章】题:本港中资不应有竞争
中资机构在港大展拳脚已越来越“高歌猛进”。随着中国改革和开放政策的推行,各地方各部门自主权的扩大,对外经济对外贸易亦呈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景观,统一的发号施令的局面已不复存在,这些各有来头的“过江龙”,都希图在港大显身手,有所作为,这就造成了中资机构在港全面出击的势态。不过,这样一来,亦就加剧了中资机构内部的互相竞争。这种商业性的竞争当然是表现在对市场的争夺上,对整个中资系统,亦即对整个国家资本是否有利,或者会造成什么影响,值得注意。
最近中资机构自相竞争的事情是,屯门私人参与居屋发展计划的截标活动,参与这项截标活动的有十几家公司,其中有四家中资机构出倍名列前四名,他们是中辽建筑、华润、上润和中国海外这四家中资建筑机构,其中中辽建筑出价最高,达二亿五千八百万元。出价最低的是中国海外建筑公司,出价二亿零六百万元。首价和第四价差价竟达五千二百万元,逾百分之二十五。
非常明显,中资机构在参与这项居屋发展计划的竞投中,是完全各自为政的,而且都是“大手笔”,这就造成了中资机构内部自相竞争的局面。这种竞争对整体中资而言是“恶性”的,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建设性的积极效果。
倘若这几家中资机构在出价时已暗中“打听”到“兄弟单位”的出价水平,而有意要压倒别人,将自己的出价大大提高,那么,这种中资机构内部的自我竞争就更加不可取了。如果这种风气助长起来,中资机构不管谁赢,吃亏的总是国家。
中资机构若在香港投资,应多加配合,这样才能既有益于香港,又益于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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