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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说:苏《个体劳动法》不会促进私有制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6-12-2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联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说:苏《个体劳动法》不会促进私有制 【本报讯】苏联《消息报》十一月二十五日刊登了该报记者就读者提出的问题采访国家劳动和工'...

苏联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说:苏《个体劳动法》不会促进私有制


【本报讯】苏联《消息报》十一月二十五日刊登了该报记者就读者提出的问题采访国家劳动和工资问题委员会负责人的情况,摘要如下:
问:《个体劳动法》将给国家的经济和家庭带来什么好处?
答,目前我国有五千五百万退休人员,好几百万家庭妇女,有五百多万大学生和中专生。对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来讲,《个体劳动法》将是一个重要的刺激因素。无论从经济上、法律上或者心理上讲均是如此。在以往的年代里,对“干私活的人”历来是持蔑视态度的。现在则明文规定:任何有益于社会的劳动,无论是在工厂里、在田地上或是在家里,都应予以鼓励。
同时,调查表明,许多职工也想在业余时间找点活干,而且许多人已经在干了。
《个体劳动法》不仅能使人们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工作,而且还能弥补服务行业和消费品的不足。同时也能促使服务行业和轻工部门更快地面向消费者,因为它们将不能垄断一切了。个体劳动者将成为它们的强大竞争者。
问:这不是鼓励做买卖吗?是新经济政策时期又复活了吗?
答:我国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不会变的。个体劳动将受国家的监督,这种劳动不是建立在剥削和私人资本基础上的,而只是公民进行个体劳动。这项新法律中没有任何促进私有制的内容。
问:读者对个体劳动是赞成的,但又担心它会泛滥成灾,您以为如何?
答:我要进一步说明,个体劳动和服务不应取代现有的国营形式,而是补充它。
问:有些读者担心办理营业执照手续繁琐……
答:各地苏维埃机关应大力帮助想要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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