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 束缚之下改革难
【法国《费加罗报》11月8日报道】题:法新社必须改革
世界第三大通讯社法新社的地位问题又一次摆在了桌面上。法国卢瓦尔—谢尔省议员帕特里斯·巴丁—拉朗德在一份关于国家新闻预算的特别报告中提出,法新社可以同国家签署目标与手段契约,以改变1957年国家对法新社地位作出的相关规定。拉朗德在介绍这份报告时说:“法新社不能再维持现状了”,但他也认为“给解决法新社的问题提出先决条件是错误的”。他主张把法新社地位的变化写进目标与手段契约。他说“这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法新社每年的预算都得做到收支平衡,不管它的经营状况到底如何,这是法新社章程所规定的。必须满足这种要求的国有企业现在已经为数不多,法新社便是其中的一个。这种做法限制了法新社的投资能力,结果是国家成了法新社的最大出资者,历年如此。签署一份目标与手段契约,可以使法新社同国家建立起一种长期的关系。
可是此事目前还没有眉目。有关机构还没有就这份契约的期限问题达成一致。法新社社长贝特朗·埃韦诺近日对本报记者坦言:“这样一种结构关系很难落实,需要耗费很多时间。我得向国家要来2003、2004和2005年的钱,然后国家再要求我制定出法新社这三年详细的收支规划表,对收支情况分门别类作出详细的预测,这些数字其实很难估算。通讯社所有营销和财务部门都为这项艰巨的任务忙得不可开交,11月15日之前不可能完成。我也不能肯定2003年1月8日开下届董事会的时候,能否向大家介绍目标与手段契约的全部内容。这个方案的困难之处还在于参与者太多。”参与制定这个计划的国家机构不下十个。
在此期间,埃韦诺还要制定出法新社2003年的预算计划。预计2003年的收入是1·498亿欧元,比2002年减少5·8%,全年下来大概会有1400万欧元的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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