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正在制定一项新的人权法
【英国《卫报》十二月八日文章】题:在证实有罪之前可以假定被告无罪副题:苏联制定法典加强个人的权利(该报驻莫斯科记者马丁·沃克)
苏联现在正起草一项关于个人权利的重要的新法典,这项法典将大大减少国家及其官员们的特权。
改革的一个关键结果将是大大加强律师在苏联社会中的作用和增强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实力。
被指控犯有刑事罪的人将有权从对方提出控告的时刻起找律师辩护,而不是象目前那样等到出庭时才找律师。
这项新法典很有可能会使苏联的法律采纳这样一个原则:在证实有罪之前,必须假定所有被告无罪。法律专家和苏联科学院成员库德里亚夫采夫教授在《真理报》上发表的文章说:“我们的社会建设方针应该消除各种消极事件,使我们的法律制度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社会发展工具,以建立各种法律保证井有力地保护苏联人民的权利。”
苏联的律师声称,这些早就应该进行的法律改革是在戈尔巴乔夫先生的激励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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