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赁业迅猛发展
【日本《东洋经济》周刊文章】题:扩大内需的“火车头”
——租赁业
最近,我国租赁产业的发展引人注目。据租赁事业协会的调查,一九八五年度租赁合同额,比上一年度增加百分之十七点六,实现了连续五年每年递增约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惊人增长率。租赁合同额如此增加,是因为两次石油冲击之后,我国经济在向稳定增长期过渡的情况下实现了高增长,因此,租赁业引起了各产业界的关心。
另外,租赁在民间设备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也在逐步增加。可以预料,在一两年内,它将会超过一直是最大的投资产业的电力业界而跃居首位。人们期望租赁业成为扩大内需的“火车头”。
根据一九八五年度的合同额,按不同物品来看一下租赁业的利用状况。电子计算机以及有关机器的租赁合同额所占比例最高,达到百分之三十一点八。如果再加上办公自动化机器在内,那么实际上同电子有关的机器占据了百分之四十。
产业机械所占比例仅次于电子计算机,高达百分之十七点四。另外,机床占百分之八点二。从过去四年来看,以上四种物品成为主要的租赁项目的倾向仍然未变。
我国一九六三年设立第一家租赁公司,历史非常短。但是可以认为,在高速增长时期产业界对设备投资热情高涨、资金供给慢性不足的情况下,租赁业在我国已经固定下来。它作为设备投资的新手段,加强了企业筹措资金的能力,促进了设备的经费化和事务处理的省力化等、
另外,加速租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是技术革新取得急剧进展。在技术革新的浪潮中,经常受到陈旧过时的威胁,很容易被更高级的产品所取代。因此,如果拥有这些产品,并按照法定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就会落后于技术革新的潮流。所以,使用设备的企业把眼光放在了租赁的另一个好处上,即可以在同设备陈旧化的程度相适应的期限内使用这些设备。可以说这是使租赁市场发展的最大因素。
虽说它已成为高速增长的有生力量,但是,政府实行的从侧面支持租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也是不可忽视的。首先是贷款制度,即租赁公司在向用户租赁特定的机械设备时,租赁公司可以接受政府金融机关的特别贷款。其次是基于机械类信用保险法的“租赁信用保险”。这一制度的内容是:租赁公司向中小企业租赁特定的设备,当中小企业因倒闭等原因使租赁公司难以收回租赁费时,将作为保险金向租赁公司补偿未收回租赁费的一半。
此外,还有以农林水产方面制造业者等为对象的租赁促进事业。尤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中小企业新技术化促进投资税制”,即所谓的“机械电子装置减税”。依靠租赁的设备投资,第一次成为减税的对象,值得注意。
我国的租赁产业一直是以下面两种形态来推进国际化的。一是租赁公司设立当地法人,在海外开展事业。第二种是以办理国际商品的形式向海外扩展。但是,使租赁业在实现国际化方面取得重大飞跃的,恐怕还是一九七八年设立的紧急进口外汇借贷制度。这一制度是政府为了设法减少不断增加的外汇而采用的。就是说,当进口飞机、储备石油和稀有金属等时,日本输出入银行提供低利息资金,促进进口。各租赁公司纷纷购买欧美的飞机,然后租赁给海外的航空公司。
一九八○年,修改了外汇管理法,进一步加速了国际租赁交易的积极开展。国际贸易谈判的中心是:在海外购进飞机和成套设备,然后用日元结算,向外国企业和政府机关等长期分期付款销售。另外,海外当地法人,当初多半是设在香港、新加坡、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但近年来,由于存在国家风险等问题,所以向伦敦和纽约等欧美城市设海外当地法人的情况明显增多。
而且,在国际化的潮流中,应当大书特书的是各租赁公司协助向中国扩展。在中国受到高度评价的租赁公司,在过去两年间由四个增加到三十一个。据认为,日本的租赁公司今后仍将相继向中国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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