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建议采取退休公积金制度
【香港《中报》十一月三日文章】题:采取退休公积金制度(作者王哲人)
据上海《文汇报》报道,到去年年底,上海市的退休职工已达一百三十六万人,每年为此开支的退休费达十三亿多元人民币,这真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和令人吃惊的款目。
目前大陆职工的退休金,主要还是从他们原来工作的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部门领取的,以往,企业极少有倒闭之说,因此领此款项也十分安稳。但目前面临着一个新问题:大陆的企业也有了破产之虞,且退休职工一概依赖原工作部门,必然在某一天造成许多部门的退休人员等于甚至超过在职人员。从各方面来看,大陆的退休政策在为职工们带来靠山的同时,它特别不利企业本身,使之不能轻装前进,不如西欧北欧一些国家的社会公积金好一些。
实际上,由于中国大陆的人口和职工都呈橄榄型,故为了避免十多二十年后的沉重负荷,自今日起就有必要实行公积金制度,即企事业为职工向国家的保险机构买保险:工人自己缴纳工资百分之五(由所在工作部门扣去,代职工强制缴纳),所在部门自己再额外为职工缴同样数目之款。工作人员离职或调动等不受影响,国家保险机构在职工一旦正式退休后,即按其缴纳保险金的年份款额,发给不同等级的退休金。解脱企业的缚束,并且不把退休负担转移到下一代身上,因为大陆的“下一代”是个橄榄的尖头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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