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人为结婚而离婚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十月十九日文章】题:哈瓦那见闻
婚姻制度在古巴受到威胁,根据古巴法典,家庭的“社会主义概念”是,家庭是“这样一个实体: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存在于其中,并紧密相联,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并且在培育新一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要永远保持。
双方同意的离婚可在三四周内办成,费用仅为一百比索。在所有已婚夫妇中,有大约百分之三十六采用这种离婚形式。:但是,看来文明和高离婚率都不能劝阻古巴人结婚。对这种情况的一个解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信仰给古巴人的生活带来了一种同古巴人的性情并不完全一致的禁欲主义。除了国事活动外,如果有人显示财富和铺张浪费,人们一般会表示不满。但是,婚礼却一直奇怪地没有受到革命热情的影响。
新娘的奢侈礼服的长长的薄纱和饰带,以及宾客送的大量鲜花——浪漫精神的化身——仍然挑战似地保持着颓废性,甚至使有关婚姻的最疯狂的幻想黯然失色。结婚使古巴人有机会过一天资产阶级生活。
简言之,古巴人喜欢结婚,以致对他们来说,离婚带来的小小的不方便不过是为一次又一次结婚的乐趣付出的很小的代价。
再婚确实很频繁,以致一种关于结婚时穿什么衣服的非正式规则已经形成。姑娘第一次结婚当然穿白色礼服,第二次穿粉红色的,第三次穿蓝色或绿色的。男人第一次结婚穿黑色礼服,第二次穿褐色的,第三次穿灰色的。
古巴人的婚礼所用时间不到二十分钟,主要是由结婚登记处的人员宣读古巴家庭法第二十四至二十八款,即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哈瓦那的新婚夫妇的一个习俗是在聚餐之后前去参拜一九二九年被军政府暗杀的古巴共产党创始人胡利奥·安东尼奥·梅利亚的纪念碑。据说向这个纪念碑献花会带来好运气。但是,也有的人没有这种社会主义的忠诚,举行婚礼后就乘出租汽车去进行另外一种朝圣——到大饭店去度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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