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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授撰文:谈高校教师工资改革设想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6-11-2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教授撰文:谈高校教师工资改革设想 【苏联《社会主义劳动》月刊文章】(作者伊万诺沃大学教授巴巴耶夫、列宁格勒财经学院教授亨德勒) 目前各高校实行的'...

苏教授撰文:谈高校教师工资改革设想


【苏联《社会主义劳动》月刊文章】(作者伊万诺沃大学教授巴巴耶夫、列宁格勒财经学院教授亨德勒)
目前各高校实行的劳动报酬制是战后最初几年形成的,它不能同教师工作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挂钩,基本上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
因此,高校劳动报酬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首先要改变按学生人数规定高校教职员工定员的做法。因为随着学生人数的减少,教师人数需要相应减少,高校的等级将随之降低。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教师想方设法地庇护学生,招生时也如此。建议改变确定教师定员的作法,按每个小班有学生十五至二十五人的标准配备教师。学生人数减少后,多余的教师可以转入大学的科研中心,去解决国家规定的及根据合同需完成的科研项目。建议增加职称,譬如设立一级助教和主任副教授的职务,或者在同级工资中按照教学负担定出级差。还应确定教师的学年最大工作量,一部分教学基金将用来支付多承担学时的教师的工资补贴。
还建议由教研室工作人员、系主任及学生组成评定小组,按五分制给教师的教学质量打分,并应使它同劳动报酬挂钩。
科研单位采用的卡尔波夫工资制也适用于教育系统,这种工资制指的是每两年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劳动作出鉴定,并据此定出工资等级。大学里也可实行二至三年或每年对教师进行鉴定的办法。
要修改《教师个人计划》,制订定额,以便确定每个教师的劳动强度。教师工资应参考学衔,而不是学位。并且应当把基本工资和对创造性科学教学的补贴相结合。要使劳动骨干得到最高补贴,那些平庸的教师只能拿到最低工资。同时要对兼职给以补贴。此外还应扩大物质刺激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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