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育法修改草案要点
【日本《每日新闻》10月18日报道】题:日本公布修改教育基本法报告草案
中央教育审议会17日公布了修改教育基本法报告草案。该草案指出,从“培养开拓新时代的意志坚强的日本人”的观点出发,要修改教育基本法。同时,该草案建议写入爱国、爱家乡、培养公共意识等内容。此外,该草案还就学校的作用、教员的使命感,以及家庭应负有的责任等做了新的规定。会议决定将于下月中旬拟就中期报告。
草案是根据7月底该会议“讨论概要”内容制定的,提出了应修改的一些内容。其中包括“要确立能够得到国民信赖的学校教育”和“发挥日本人的自主性”等。
草案指出,在尊重现行教育基本法的基础上,应写入以下基本理念:要具有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业的意识和态度;尊重传统和文化;要爱国、爱家乡;要发挥个人的潜力等。
关于学校的作用,该草案建议,在明确教授知识和技能、学习方法、道德和体育等知识的同时,还应规定学校是培养人格的场所。
关于教员问题,该草案提出,教师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并指出教师提高资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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