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苏联印象(一)
金秋九月,我们新华社记者组一行三人,应塔斯社之邀,到苏联访问半月。
南起黑海岸的雅尔塔,北至芬兰湾的列宁格勒,西到乌克兰首都基辅,我们走马观花,感触良多。城乡私人汽车增多
在苏联城乡,我们看到不少私人汽车,有“伏尔加”,也有“莫斯科人”。陪同我们访问的塔斯社编辑基里洛夫说,莫斯科人富裕的标志,一是汽车,二是别墅。人们为此而奋斗。
到乌克兰的第二天,我们访问了离基辅不远的“十月革命六十周年国营农场”。这是一个以生产蔬菜、水果和饲养奶牛为主的农场。在苏联这算是先进的农场了,场长是社会主义劳动英雄。他告诉我们,这个农场共有一千七百户人家,其中五百户有私人汽车,另外还有一千辆摩托车。
在克里米亚农村,常常可以看到农舍旁停放着小轿车。我们在辛菲罗波尔州赤卫队区访问时,州苏维埃主席介绍说,全区九万居民中私人拥有的汽车达二万二千辆。这个区的“苏共二十一大”农庄共八百五十户,有私人小汽车二百五十辆。农庄主席说,不少人想买汽车,但需要排队等候。住宅问题不算紧张
莫斯科郊区,一幢幢高层住宅楼拔地而起。莫斯科市委宣传部长维诺格拉多夫向我们介绍说,莫斯科人均居住面积(只包括住室)为十二平方米,百分之八十二的居民有独立住宅,百分之十八的人几家合住二套。八百七十万人的莫斯科,有二百万人要求改善住宅条件。在乌克兰农村访问,看到农民住宅比城市显得更宽裕,一般人均十八平方米,多为单独的平房宅院,有的是楼房。
一般说来,新婚青年可以分到一间一套住房,有一个孩子的可以分两间。
苏联一直实行低房租。据介绍,房租从一九二八年起就没有涨过。
房租只占职工工资的百分之三到四。
每平方米的造价却为一百六十卢布,而两间一套住宅的房租约为十五卢布。
苏联住宅是怎么分配的呢?在城市,住宅分配权都控制在各地各级工会手中。
工会很有权力。各种住宅,不管是企业建还是国家统建,均无例外地交给工会分配。要求分房和改善住宅条件者,无论是谁,一律排队,按条件分房。
当然,房租太低也造成了住房不均、不合理问题。有些人占房较多,有人又很困难。房子年年建,住宅仍感严重不足,被称之为苏联三大社会问题之一(住宅、交通、商品质量)。
因此,莫斯科有位院士提出改革房租的建议,他主张人均不到十二平方米的,按老标准收费,超过十二平方米的,超出部分要付高九倍的房租。看来,房租改革,势在必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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