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妇女占尽了优势
【墨西哥《至上报》十月七日报道】波兰妇女比男子享有更多的权利,如果说在许多国家妇女正在要求她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波兰的情况则相反,男人们开始了一场全国性群众运动要求结束妇女的“独裁”。
波兰每年庆祝母亲节、妇女节、小姐节、女护士节等名目繁多的妇女节日,可是男子没有节日。妇女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五。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是一家妇女杂志,发行量为二百五十万册,另外还有六种全国性妇女报刊,但是没有一本专门关于男子的杂志。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买半票,他们的妻子也享受同等待遇;但是如果工作人员是女性,那么她的丈夫则必须买全票。
波兰姑娘十八岁就允许结婚,但男青年必须满二十一岁。已婚妇女,由她们自己决定,要不要在姓名里加上丈夫的姓氏。
男女同工同酬,孕妇工作量可以减少。独身母亲也被社会承认是一家之长,她们的子女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妇女的产假为三个月,工资照发。另外,最近通过的一项法律规定,三个月产假结束后,女工还可以再请一年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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