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
【《今日美国报》10月18日文章】题:有关联合国安理会的知识
安理会在联合国享有独一无二的权威,它做出的决议,包括授权采取军事行动,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必须遵照执行。安理会要做出决议,必须得到15个理事国中至少9国的同意。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一个都可阻止安理会做出决议,因此一个决议案要获得通过必须得到全体常任理事国的赞成或弃权。
成员: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名额分配如下:非洲和亚洲5个;东欧1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2个;西欧和其它地区2个。
主席:由成员国依字母顺序轮流担任,每月轮换一次。9月由保加利亚担任主席,10月则是喀麦隆。
常任理事国:英国、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
今年任期届满的理事国:哥伦比亚、爱尔兰、毛里求斯、挪威、新加坡。
2003年任期届满的理事国:保加利亚、喀麦隆、几内亚、墨西哥、叙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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