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的人工流产法看捷的社会问题
【本报讯】捷克民族议会十月二十日一致通过一项新法令,规定妇女可以自由地决定中断妊娠。捷一向鼓励生育,不论婚前还是婚后出生的孩子,一律享受各种补贴。妇女要做人工流产,需经人民委员会的流产事务委员会的批准。是什么原因促使捷改变迄今的做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妇女可以自由决定流产?新法令着眼于保护妇女的健康捷每年大约有十一万人流产,占申请流产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五。根据一九五七年通过的人工流产法,凡要求流产的妇女,要向相应的人民委员会的流产事务委员会申请,申述理由。手续复杂,拖延时间较长,待到批准流产,孕妇往往超过二、三个月乃至四个月。这时流产不仅国家花费医疗费用高,而且为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妇女带来后遗症,甚至不育症。更有甚者,不少孕妇,特别是年轻的女孩子,通过各种办法或请人私下流产,严重摧残健康,甚至造成死亡。新法规定,取消人民委员会中的流产事务委员会及一切复杂的申请流产手续,为希望流产的妇女进行早期流产手术。减少不该出生的孩子的数量及有关的社会问题捷全国离婚率高,平均占结婚率的百分之三十七,在布拉格甚至占百分之五十三。男女之间因私通而生的孩子增多。这些不该出生的孩子从小就被厌弃,身心受到损害。据《青年阵线报》报道,布拉格有一研究机关,专门研究这些从小就不受欢迎的孩子的成长情况。他们将在一九六一至一九六四年出生的各一百一十名男女孩子同一般的孩子作比较,发现这些不该出生的孩子忧郁寡欢,犯罪率要高一倍,成年后酗酒、离婚者均多。新法旨在减少这些孩子的数量。
近年来,捷全国青少年发生两性关系的人数巨增。据捷医疗部门调查,在一般中学,十五六岁的女孩未接触男性者寥寥无几。孩子生孩子的现象屡见不鲜。
为了解决这一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捷一方面通过新的人工流产法,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同时准备免费供应避孕工具。另一方面强调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当地对待两性关系,把精力用于学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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