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何其多
【香港《明报》文章】题:罚款成风(作者朱凤)
大陆许多城市的街头,现在已由形形色色的罚款牌,取代了“最高指示”的标语牌。
“骑车带人罚款”、“随地吐痰罚款”、“乱扔纸屑果皮罚款”、“不买车票罚款”、“攀枝折花罚款”、“在电影院吃带皮食物罚款”、“上班迟到早退罚款”、“上课迟到罚款”、“不交作业罚款”、“课堂说话罚款”……罚款何其多也。依我看来,有的该罚,有的“罪”不当罚,有的是乱罚。
我日前到辽宁鞍山的一个公园,仅在“环翠揽月”这一弹丸之地,便见到“违者罚款”一至五元的牌子达十二处之多;一个圆形花坛,布满九个罚款牌子;一个三百多字的“划船须知”内,有三处“违者罚款”,一处“严肃处理”’一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字样,令人望而生畏,如临是非之地,游兴顿减矣!罚款不仅五花八门,而且令人无法预料。一位喜爱钓鱼的朋友对我说,有一次他和几位钓友骑车一百余里,到乡间去钓鱼,却是乘兴而去,败兴而返。原来那些本是无主的水塘,现在却立有罚款牌,禁止垂钓。罚款既无具体规定,又无成文法规,任何一个单位,都有权自立“罚款法”,规定罚款数目,例如规定之“一至五元”,已极具弹性,但幸最多不过五元而已。尚有“口头晦气”者,即由罚款者与之所至,信口开河。罚多罚少,罚或不罚,无案可查,无例可循。
骑车带人,如被路警发现,一是扣车,二是罚款,一至五元,视“情节”而定。若是熟人,仅可视而不见,免伤和气。我曾目睹一人骑车带孩子去看病’路警要罚款二元,等到看了被罚者出示“工作证”后,顿时前居后恭;免罚之余,另拦堵一辆轿车,将孩子送至医院。这在东北谓之“看人下菜碟”。吐痰罚款’颇见成效。据说源于北京,各地仿效。鞍山有过这样的笑话:一个青年在马路上吐一口痰,被罚五角。他拿出一元,对方无零钱找,于是他“叭”的再吐一口,扬长而去。罚者啼笑皆非,见者捧腹。何以罚款名目繁多,“生意”兴旺?据说这是由于将罚金与罚者自身利益“挂”上了“钩”。罚金往往转化成了奖金。如此一来,握有一些罚款权的人便“热心”起来了。例如火车、电车,上车不买票,一经被发觉,便课以几倍于车票的罚金。过去大连至北京的火车常是一路上无人查票,如今则要查上二至三次。这名之曰“功在国家,利在个人”。据闻这乃是一项“先进经验”而加以“推广”云云。
中国乃文明之国、礼仪之邦,加上从来就提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何以处处讲上个“罚”字?究其原因,恐怕不外“罚”起来简单一些,一手交钱,一手“放”人,“立竿见影”,毋需多费口舌之故。殊不知有的人并不怕“罚”。例如某饭店卖饺子,以缺斤少两被物价局罚了四百元,实则此区区几个钱只相当于那家饭店四五天中多收顾客的钱。这便是“罚而不禁”。
有人以为,只是教育,难以奏效,不得已才求诸“罚”之一途,试问,谁赋予你以罚人之权,此殆为无法无天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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