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及大陆 实惠台湾
【台湾《联合报》10月3日报道】题:安抚北京 实惠台湾 煞费周章 从对台关系调整到外交授权法案看布什对我伸出援手(作者 淡江大学美国所教授兼所长陈一新)
美国总统布什9月30日签署“外交关系授权法案”,虽对军售事务将台湾视同为“非北约主要盟邦”的文字不表同意,但对法案中规范双方关系的许多条文却未表示不同意见,形同默认,此一做法不啻使双方关系继1994年对台政策调整后又迈出了一大步。今后我国除了应确保外交人员与美国友我人士力争的这些战果之外,也应小心翼翼地处理敏感的美中台关系,以免因冒进而偾事,折损国家利益。
1992年以前,美台关系进展有限;直到老布什总统先是批准F—16战机的军售案,又派遣贸易代表前来台北洽谈缔订“中美贸易投资架构协定”才有较大突破。到了克林顿总统又下令重新检讨对台政策,除了确认已经存在的一些进展之外,更对高层互访等作了一些有利双方实质关系的规范。尤其重要的是将名称怪异的“北美事务协调会”更名为“驻美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对台湾影响最大的是第1206条规定行政部门在军售台湾时,应将台湾视为“非北约主要盟国”。尽管近年美国对台军售的质与量本来就直追非北约主要盟国的等级,但是中共仍担心该项法案提升台美军售合作的层次,而愈来愈迫近北京不断警告“台美不得成为军事联盟”的临界点。在一方面不希望影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来美访问,另一方面也不希望台湾过分夸张外交成就的双重考量之下,布什总统虽然签署了整个法案,但却借由对立法权干预行政权的抨击以及重申美国“一个中国政策并无改变”的声明,达到安抚北京但让台湾得到实惠的目的。
从布什的巧思与委婉的言辞可发现,即使后冷战时期,即使有这么多友我人士与我外交官员的努力,美国要对我国表示支持或伸出援手,仍须煞费周章。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