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在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采取新措施
【在香港出版的《亚洲周刊》十月五日文章】题:外国投资:一连串的小香港
一些主要的知情人说,鉴于沿海企业至少在两年多以来缺少外汇,中共六中全会已批准符合外国人要求的新的投资原则。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负责人向北京发出了紧急请求。由于政治开放和经济开放取得的进展,以及随着对非正统的经营方式办工商业抱愈来愈容忍的态度,采取新的途径也就较容易了。
第一个强有力的措施是,将一些特区搞成更象其他国家的那些标准的出口商品加工区。
目前正在珠海、厦门和海南等经济特区对这一重大改革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
关于建设自由港的想法则不太激进。北京现在才刚刚认识到,各个合资企业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条件。可以把一个一个地对待看作是运用了讨人喜欢的因地制宜原则。
准许那些转让技术的企业用它们所赚的人民币购买当地的原材料,并把它卖到国外去,以便得到更多的外汇来购工厂设备。另一个准许采用的办法是:企业可以从那些有外汇节余的企业那里购买珍贵的美元和日元。了解情况的人士说,但是,北京还准备承认,开放城市这个概念含意过广。有计划要缩小其范围。
将为多国公司确定更恰当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已放弃了追求高技术的努力,转而赞成搞有较大出口潜力的工业,甚至连广州和上海这些技术基础雄厚的城市也是如此。
过去,处在搞活经济最前线的城市——重庆、太原、沈阳和长沙——都在内地。中国分析家说,现在是沿海地区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对沿海地区来说,关键性的原则是下放决策权。多国公司经常抱怨说,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由于必须得到北京的指点,从而失掉了它们的“特点”。据《亚洲周刊》获悉,正在努力使沿海城市有更多的自主权。它们已可起草“特定的”政策来吸引外国资金。经济学家说,应该放宽制订刺激特殊需要和倾向的措施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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