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工商户为何骤减
【香港《中报》九月二十一日特稿】题:大陆工商户为何骤减(作者贾明伦)
大陆逐渐允许个人经营企业的政策先在沿海实行,然后扩及内地。这种趋势在一九八四年年底、一九八五年初达到高峰。
今年以来,广东等地接受海外亲友捐赠生产工具和设备的数目已减少。这固然与一些农村和小城镇官员利用捐赠得利有关。不少捐赠物资根本没有到达申请者手里,而被倒卖牟利了。但更主要原因是大陆城乡居民对经营个体经济有力不从心之感。有些人只好放弃,转回吃国家“大锅饭”去了。
据大陆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一九八六年第一季度,全国个体工商户比去年同期减少三十二万多户,从业人员减少四十五万多人,分别下降百分之二点八和百分之二点六。今年第二季度,减幅更见其大。
政策不稳定表现在银行贷款严了,税收政策改了,对个体户的舆论宣传大不如前,领个体营业执照也更难了。个体户中确实有一些不法户,但也有些地方政府借整顿而打击面过宽。
费用繁多,使个体户难以负担,是个体户减少的重要原因。个体工商业户除交国家规定的税金和管理费外,还必须向各地方缴各种费用。有的地方强行摊派的费用多达十几种。每种收费少则三、五元,多则几十元,甚至几百元。
个体户减少亦与经营条件差有关。有些从事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个体户因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不高,销路不畅而停业。也有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个体户因进货困难,搭配风盛行而停业。
个体经济户在大陆人民中的印象,不能说很好,也不能说很坏。考虑到大陆目前的公司制经济很不发达,国家还不能解决就业问题,商业服务网点不足,个体经济的存在是有必要的。问题是如何使个体企业在更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前提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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