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将实行新的劳动报酬办法
【塔斯社莫斯科十月三日电】题:工资:按劳分配
苏联国家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主席伊·格拉德基在同塔斯社记者谈话时就苏共中央委员会、苏联部长会议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完善工资的组织工作的决定发表评论说:文件规定劳动集体的每个成员,从工人到经理的工资将直接取决于他们本人的劳动贡献,取决于整个集体工作的最终指标。如果说,从前提高工资主要靠国家预算的话,现在提高工资所必需的资金就应当由劳动集体自身去筹划了。靠什么赚钱呢?靠改善经营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整顿定额秩序,用较少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合理组织劳动具有巨大意义。
奖励制度也在发生重大变化。奖励制度的目的是取得高标准的最终结果。由奖励个人改成奖励集体——作业队、工段、车间的最终工作结果。而且,集体赚得的奖金由它们自行支配,在集体内根据成员参加劳动的系数分配。
根本改革工资制度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社会计划中的一项最重大的措施。
伊。格拉德基说,将有七千五百万工人和职员实行新工资制,这大约是参加社会生产的全体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二,预定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视准备工作情况和劳动集体找到资金的情况改行新的劳动报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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