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可能发生变化
【美国《前卫》周刊九月十七日一期文章】题:国营工厂破了产
中国人曾说,国营企业不能宣告破产,可是,上个月有一家工厂却这么做了。
目前正在进行的讨论表明,不久的将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可能会发生变化。
讨论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将近两年前开始的城市经济改革的内在矛盾方面。关键的改革之一是让国营企业自负盈亏,使它们成为对市场力量负责、而不是只对政府计划人员的行政命令负责的自主经营企业。
这些改革已使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对本国已经存在了三十年的所有制提出了异议。
许多国营企业可能破产这件事已促使人们重新考虑到所有制问题。
罗伯特·德尔夫斯在《远东经济评论》上发表文章说:“中国制订破产法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要决定理论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国营企业资产卖给债权人是否合适。”
如果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能变成合股公司的股份,那么这个法律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北京的一家国营百货公司已经变成了合股公司。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营业基金以国家在该企业中的股份形式出现,占总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一。银行占百分之二十五,其他企业和私人占百分之三点五。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政策和监督经营,交税后的利润百分之四十归股东,百分之四十留作发展基金,董事会自己可以使用百分之十二,余下的百分之八作为劳动保险金。
另一个试验是,过去半年里,广州的三家大型国营工厂的工人购买了本厂百分之三十的股票,另外百分之七十的股票归国家所有,因此,董事会由国家方面的代表控制。
在这场试验中,有百分之七十到九十的工人认购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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