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中如何调动人的积极因素
【苏联《劳动报》七月十五日文章】题:按社会公正原则办事(作者托斯拉夫斯卡娅)
居民福利的提高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参加生产的行为动机。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的紧张劳动是家庭正常生活的条件。大多数社会集团的生活水平显然超过了最低温饱的需要。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使人们有可能在两种个人生活战略中进行选择:“用全部力量去换取最大收入”或者“用我喜欢的劳动换取足够的收入”。由于劳动工资制度严重“不健全”,付出同样的劳动或者更少的劳动,可能会得到更高的工资。
在这种条件下,社会生产的紧张劳动在一系列情况下不再是体面的,同时也是吸引人的生活方式的唯一来源。因此,按惯用的行政方法控制职工的行为已极为困难了。而这一点首先降低了社会的劳动和创造潜力的利用水平。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专门人才去干体力劳动,是远没有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的创造潜力和智力潜力的一种特殊表现。迄今为止,我们所实行的管理经济的体制还不善于适应人的因素在生产中急剧增长的作用。
在生产中调动人的因素的积极性有两种原则方法:第一,完善经济机制;第二,充分实现社会公正原则。同时最迫切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含义上的社会公正,也就是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为了消除在经济和社会关系中形成的不协调现象,需要采取一系列极重要的措施。首先要逐年提高用于兴建住房和文化生活设施以及发展教育、医疗保健和文化的资金份额。给从事社会生产的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机会,使退休人员、家庭妇女和学生也有机会参加劳动活动。同时要创造法律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希望更多和更好地工作的社会集团的劳动潜力。
同时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和环节不断改进干部政策,克服裙带风和任人唯亲的现象,加强基层对提拔职工担任领导职务这项工作的监督等措施都是重要的社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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