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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文贩子”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6-09-0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的“文贩子” 【香港《中报》九月五日文章】题:捕捉文贩未果记(作者雨寒) 香港的“文贩”实在可恶得很,他们打着“专栏作家”的旗号,私下干着贩卖文章'...

香港的“文贩子”


【香港《中报》九月五日文章】题:捕捉文贩未果记(作者雨寒)
香港的“文贩”实在可恶得很,他们打着“专栏作家”的旗号,私下干着贩卖文章的勾当——用极低的价格:每千字五六十港元的代价,从一些默默无闻的文字工作者手中购得其需要的文章,又以百元、百多元甚至近二百港元一千字的价格,卖给各家报社,从中牟取暴利。一个职业文贩占据着七八个专栏,有些甚至更多一些,其一天进行的文贩勾当,决不止五六千字的。
虽然,“文贩”就其性质来说,是与商人无甚大区别的,但文贩的性质却恶劣得多。商人买入再卖出商品,生产商品的名号牌子大抵是不变的,但文贩却完全剥夺了文章生产者的基本权利:不许署名、不许剪报、不许为外人道、不许自留底稿和影印件、不许结集出版、不许……。
我认识的一位近五十岁的文化人,就甘愿在这许多个“不许”中卖文
——他觉得怎么也要比其他出卖劳动力的兼职好。每晚爬两个钟点的格子,收入五十元,打工是很难赚到的。他和老婆正职收人六千余,因为住着公屋,故虽然有两个孩子,生活并不苦。但他想到告老以后的保障,又想到快入大学的两个孩子,只有夜夜拼搏,听由文贩赚去另外一半多的钱款。
那并非“报人办报”而是“商人办报”的报纸,只要色、迷、情、怪、奇的文章,都是一概欢迎的。只要能卖出去,只要赚钱,什么毒害和误导市民,可以全然不顾。香港的文贩,数以百计,卖文者更有数百之多,揭露一个又有何用?
不过,我想,当香港的文坛烂透的时候,涤荡污泥浊水的狂飚总是要来到的。我们的下一辈,再不会容忍鸦片文化的毒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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