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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劳动制度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6-09-0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国改革劳动制度 【《日本经济新闻》八月二十六日报道】题:中国缩小终身雇佣制(记者山本发自北京) 中国将从十月起进行劳动制度的改革。中国将对过去主'...

中国改革劳动制度


【《日本经济新闻》八月二十六日报道】题:中国缩小终身雇佣制(记者山本发自北京)
中国将从十月起进行劳动制度的改革。中国将对过去主要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国营企业的新录用工人实行合同工制度,并逐步地废除称为“固定工”的终身雇佣制度。中国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打消工人“铁饭碗”的意识。作为合同工的生活保障机构,中国将在全国成立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和进行职业训练以及帮助就业的劳动服务公司。
中国的雇佣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以大学毕业的脑力劳动者为对象的“干部制度”和针对一般劳动者的“工人制度”。中国一直采取由国家统一分配新毕业的大学生到工作单位的办法,一旦被录用,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事情,工作和退休后的养老金都得到保障。
过去,工人干得多也不会增加工资。但是即使不干活也用不着担心被解雇,所以工人的劳动积极性非常低。为了消除这种弊病,中国从一九八三年起开始尝试性地实行了合同工制度。据劳动人事部说,目前全国有三百五十万合同工,尽管如此,这只占劳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因为工人都喜欢当工作稳定的固定工,所以合同工制度的推广有一定的限度。
为此,中国国务院(政府)准备从十月起废除过去的固定工制度,对国营企业的新录用工人实行合同工制度。在录用工人的时候,要在合同书上写明劳动内容、雇佣条件以及违反合同情况下的解雇规定。合同工的失业和医疗保险同固定工一样由企业负担,养老金的积累从合同工的工资里扣除。
但是,合同工的工资高于固定工的工资,以保证同等待遇。
为了处理合同工的养老金和保险问题,中国将在全国县一级成立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另外,中国还将把已有的帮助就业的机构——劳动服务公司推广到乡、镇一级,同时充实旨在重新就业的职业训练机能。
实行合同工制度的对象仅限于新录用的工人。关于固定工问题,劳动人事部打算采取一些灵活性的政策。
关于大学毕业即成为国家干部的劳动制度,预定在目前正在研究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进行一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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