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和“布托主义”
【美国《纽约时报》八月二十三日文章】题:巴基斯坦和“布托主义”
“布托主义”是贝娜齐尔。布托宣言中大加颂扬之词,她在讲话中也一再使用这个词。然而,对巴基斯坦各地一些人来说,这个词则引起了他们对往事的痛苦回忆和恐惧。
巴基斯坦正围绕着“布托主义”的含义是什么,展开激烈的辩论。
对布托小姐来说,布托主义就是她父亲所崇尚的进步与民粹主义。
布托小姐在被捕以前同一位记者谈话时说:“布托主义就意味着要恢复宪法、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独立的司法体制。它还意味着要增加对卫生和教育的开支,实行保护工人的劳动法,还意味着消除贪污腐化、裙带关系或毒品走私的行为。”
但是,对现政府内外
一大批人来说,布托主义则意味着是另外一些东西——大街上的骚乱、政治犯、贪赃枉法、新闻检查、警察国家式的镇压和搞个人崇拜的政治手腕。
这些前事未忘的人们对布托小姐感到害怕,甚至鄙视她,即使在她的反政府盟友中间,这种反感情绪也仍然是十分强烈的,以致巴基斯坦著名的政治家、前空军中将阿斯加尔·汗曾扬言,如果她再使用“布托主义”这个词,他就退出巴基斯坦主要的反对党。
今天这里没有多少评论家认为齐亚将军很得人心,也没有多少评论家怀疑布托小姐本人深孚众望,但是人们普遍认为“布托主义”这种遗产对她的事业是祸福参半的东西,在她即将遇到的对抗中很可能将起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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